logo
学院首页 | 网站首页

首页 | 学院主页 | 部门概况 | 教 研 室 | 课程建设 | 党建园地 | 文化建设 | 等级考试 | 资料下载 | 英语学习

 当前位置:首页 > 教学动态
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【字体: 】【日期:2014/7/12】 【作者/来源:基础部】 【阅读:71 次】 【关 闭

学院各部门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条件

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。

二、评选推荐要求

请各部门跟据粤教人函文件精神,做好部门推荐工作,择优推荐合适人选至人事处,由人事处组织学院的推荐工作。

被推荐人需填写《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》(附件3,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4份及电子版),《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》(附件4,电子版),推荐“全国优秀教师”的,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。

由于时间紧迫,评选推荐材料请于76日之前报送至人事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卓老师

人事处

201473

 

 
上一篇关于组织推荐《广东省2012-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》的通知  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院级科研类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 
联系我们:020-87024621(院办) 37236028(招生) 87025935(就业) 37286342(网络)
通讯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邮政编码:510650 版权所有: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()